我國將優化電力系統調節能力
發布時間:2025-02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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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確實在積極優化電力系統調節能力,以適應新能源快速發展帶來的挑戰,并確保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。以下是對我國優化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的詳細分析:
一、政策背景與總體要求
為加快實施《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行動方案(2024—2027年)》和《關于加強電網調峰儲能和智能化調度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》有關要求,國家發改委、國家能源局印發了《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專項行動實施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方案》)。該方案旨在著力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和調用水平,支撐新型電力系統構建,并要求到2027年,電力系統調節能力顯著提升,各類調節資源發展的市場環境和商業模式更加完善,各類調節資源調用機制進一步完善。
二、具體舉措
編制調節能力建設方案
- 各省(區市)能源主管部門需落實《實施方案》要求,編制本地區調節能力建設方案,并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。
- 方案需科學測算調節能力需求,統籌新能源發展規模、技術經濟性及電力市場運行等因素,以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新能源合理消納利用為目標。
增強抽水蓄能調節能力
- 高質量建設一批生態友好、條件成熟的抽水蓄能電站,充分發揮抽水蓄能削峰填谷等多重作用。
- 優化抽水蓄能調度機制,提升抽蓄機組的市場靈活性,使其更主動地參與電力市場。
提升火電調節能力
- 按照2027年實現存量煤電機組“應改盡改”原則制定靈活性改造推進方案。
- 鼓勵煤電企業結合市場需求自主配置調頻儲能,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適度布局一批調峰氣電項目。
改造或建設新型儲能電站
- 推動具備條件的存量新能源配建儲能實施改造,由電力調度機構統一調度運行。
- 在統籌安排各類調節資源建設規模基礎上,優化選擇適宜新型儲能技術,高質量建設一批技術先進、發揮功效的新型儲能電站。
提升電網資源配置調節能力
- 加強網架建設,優化運行方式,健全跨省跨區市場機制,實現各類調節資源共享調配。
- 加強并網接入管理,完善新建電源接網程序,及時、規范做好項目并網接入工作。
深入挖掘負荷側資源調節潛力
- 優化省內負荷布局,以市場化方式引導具備條件的可調節負荷參與電力運行調節。
- 明確以虛擬電廠、智能微電網等方式規范化、規模化、常態化、市場化參與系統調節的方案。
三、完善調節資源參與市場機制
完善峰谷電價機制
- 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合理峰谷價差,積極推動各類調節資源參與現貨市場。
- 尚未實現現貨運行地區,進一步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。
加強區域內調節能力統籌和優化
- 建立健全調頻、備用輔助服務市場體系,鼓勵各地區因地制宜設置備用、爬坡、轉動慣量等輔助服務品種。
- 強化輔助服務市場規則執行,規范開展考核補償工作。
加快建立市場化容量補償機制
- 以市場為導向確定容量需求和容量價值,對有效容量合理補償,引導各類資源向系統提供中長期穩定容量。
四、實施效果與展望
通過實施上述舉措,我國電力系統的調節能力將得到顯著提升,能夠更好地適應新能源快速發展的需求。同時,各類調節資源的市場環境和商業模式將更加完善,調用機制也將更加健全。這將有助于實現新能源的合理消納利用,提高全國新能源利用率,并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和可持續發展。
綜上所述,我國優化電力系統調節能力的舉措是全面而深入的,涉及電源側、電網側、儲能系統以及需求側等多個方面。這些舉措的實施將有助于提升電力系統的靈活性和穩定性,為新能源的發展提供更好的支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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